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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投资移民项目

申请条件

- 申请人(可包含配偶)拥有160万加币以上的家庭净资产,包括现金存款、房地产、股票债券及公司股东权益)所有收入必须是合法取得、继承、赠予。

- 申请人在过去的五年里有两年以上成功经营生意的经验。并管理的下属全职员工每年不少于五名。

- 申请人携同家属身体健康,且无任何犯罪记录。

投资方式

- 向加拿大政府或其指定的基金/银行投资80万加币,投资期为五年,无利息,五年投资期满后加拿大政府将投资额如数返还给申请人。

- 选择支付22万加币作为贷款80万加币利息,无利息且不退还。

政策变化

加拿大当地时间2011年6月24日,加拿大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部长Jason Kenney宣布,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项目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,即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为一个周期,联邦投资移民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接收700个申请,该700个名额在开放收取申请的1小时内就满员。

2012年,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项目正式关闭。